男子被超市多收6元投诉获赔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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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12月12日报道,12月4日上午,周先生在浙江省永康市某超市购买了7种蔬菜,其中一种为青蒜苗(标价11.98元/千克),称重结算时却按照香葱的价格(标价25.6元/千克)来结算,每千克贵了13.62元,周先生被多收了6元多。周先生认为,超市“低标高结,涉嫌欺诈消费者”,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一赔三,最少赔偿500元”。超市拒绝了周先生的要求。周先生随即前往永康市消保委投诉。接到投诉后,永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查询中,该超市负责人承认,之所以出现把青蒜苗当作香葱结算,是因为事发当日给青蒜苗称重时,智能AI秤自动跳出来的菜品种类有误,工作人员也没有仔细复核,贴上了香葱的标签,并未故意欺骗消费者。周先生向超市反映此事时,负责人也同意全额退还蒜苗价款,但消费者坚持索赔500元。 经永康市消保委调解,超市负责人向消费者表达了歉意,并同意一次性补偿给消费者300元,相关青蒜苗也归消费者所有,不用退还。周先生对此解决方案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