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怎么察民情、出实招?福州市12家基层检察院“各显神通”

本文转自:人民网

李唯一

“如果社会的管控力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相关职能部门还存在监管盲区,那些先天不足或后天失足的‘璞玉’(指涉罪未成年人)就更容易陷入泥潭,我们检察官要更细心地查缺补漏、教育挽救、抚平伤痛,重塑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观念。”

在9月29日举行的福建省福州市检察机关“特色品牌”典型事例展示交流会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郑玉芳的一席话掷地有声。与她一道与会的,还有来自福州市各基层检察院的代表,大家依次上台,讲述基层检察工作特色做法、亮点质效。

福州市检察机关“特色品牌”典型事例展示交流会。人民网 李唯一摄

司法有温度

长乐区是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为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长乐区人民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团队“玉芳工作室”,先后联合辖区29家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联动机制的工作规定》等,推动解决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16项社会治理问题,以“办理一件、治理一片、教育一方”的有力作为,促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吴思看来,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日常的普法宣传必不可少。该院在福建省创新推出的实体普法公交车专线“神奇巴士”,针对偏远乡镇和学校定制相应路线,有效解决针对未成年人日常普法宣传覆盖面窄的问题,倾心守护未成年人的“法治蓝天”。“‘神奇巴士’不仅是一辆公交车,还是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的平台,让普法宣传走进日常、贴近生活,承载着我们检察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热爱与执着。”吴思如是说。

“一小”和“一老”是司法保护重点关注的群体。如何让老年人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福州市检察机关在工作中不断求索。

通过打造“法意延年”涉老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仓山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老年群体法律意识淡泊等问题,坚持“专业办案”“法治宣传”两项工作“两手抓”,让“检察温情”守护“夕阳岁月”,增强老年群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截至今年8月,仓山区涉老年人被害率下降50%。

守护好“一小”和“一老”“两块宝”,彰显福州司法温度。在推出“善良司法”检察工作品牌后,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两年内,马尾区“再犯罪率”下降53%,“善良司法”的成效尽显。

“瑰宝”有守护

晋安区城乡一体、山水相融,生态瑰宝尤为珍贵,“生态保护”也成为了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的关注点之一。通过构建“党建引领+检察监督+联合治理”的协同共治生态保护工作格局,该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实现了“从办案到治理、从治理到深度治理”。2022年以来,该院已办理44件生态类案件,并针对环境损害取证难等问题展开数字赋能,借助无人机、“公益魔方”等技术设备进行调查核实、记录留底,大力提升办案质效。

罗源县东有碧水幽深的罗源湾、西有层峦起伏的鹫峰山,生态资源丰富。在长期的生态检察实践中,生态修复资金使用难、收缴难、管理难是打通检察机关办理公益生态案件“最后一公里”的“三座大山”。通过联合罗源县财政局等11家相关职能单位,设立检察公益诉讼资金账户,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就“生态修复资金交给谁、由谁用、怎么用”的问题作出明文规定,目前已在16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使用,督促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共300多万元。

连江县因海而生、向海而兴,拥有3112平方公里广阔海域和328公里绵长海岸线,是广大渔民的“宝藏福地”。当地人民以渔为生许久,如何搭建涉海涉渔社矫对象监督工作与回归社会之间的衔接桥梁,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现实难题。连江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调研涉海涉渔社矫对象特殊群体的生计需求与现实困难,协同社区矫正机构,完善外出审批机制,创建“海之矫”涉海涉渔社区矫正监督品牌,设立涉海涉渔检察联络点6处,累计办理近海作业报备100多次,并通过开展溺水巡防、休渔期法治宣传、海漂垃圾清理等公益活动,推动社矫群体再社会化,预防和减少罪犯再犯罪。2020年以来,涉海涉渔社矫对象重新犯罪率为零。

永泰县拥有诸多农文旅特色产品,丰厚的农文旅资源也是当地璀璨夺目的“瑰宝”。在守护农文旅发展之路上,永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打造乡村振兴服务品牌,严厉打击涉农文旅犯罪,严格把关监督永泰县李梅和山茶油等特色产品制作生产全流程。2020年以来,该院先后批捕、起诉20多件破坏涉农文旅产业发展资源的刑事案件,引导农户、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对受到犯罪侵害却得不到赔偿的农村特困受害人累计给予司法救助80多万元,守好乡村振兴每一笔“财富”。

机制有创新

“派驻检察”难作为?“巡回检察”来帮忙。伴随构建“驻巡侦数”四位一体运行模式,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有效解决了派驻检察的弊端,核心业务数据同比大幅上升,2022年以来共有6项经验被最高检推广转发,督促监狱建章立制26项。派驻检察、巡回检察、侦查调查、数字检察同频共振、优势互补,有利于人才共用、案件共办、信息共享,法律监督将更强有力,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

“公正”“效率”难平衡?“办案十问”有妙招。“刑事检察‘办案十问’机制的设立,就是为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引导和督促检察官践行‘求极致’的精神,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余贤凯表示,自2021年该机制实行以来,该院刑事检察工作质效明显提升、持续向好,累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0多件次,发放司法救助金110多万元,在案件处理的公正与效率之间找到了最优平衡,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治罪”“治理”难兼顾?“轻罪治理”更暖心。为进一步推动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在实体保障、程序规范、矛盾化解、教育预防四个层面搭建检察环节全流程轻罪治理方案。2024年,该院轻罪案件诉前羁押率为22.18%,缓刑适用率为55%,有效提高司法效率,让公平正义更快更好实现。

争议纠纷难解决?“法检联动”显智慧。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与仓山区人民法院联合首创异地法检联动机制,共审查移送案件线索55件次,诉前协同化解行政争议实质性案件53件,行政争议发生率同比下降36%,大幅度减少争议纠纷,努力减轻当事人诉累,在短时间内既消解隐患、解决争议,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节约司法资源。

一场交流,亮点频出,旨在激励基层检察院创优争先,展现一线探索创新实践、打造亮点品牌的履职成效。近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树牢“一体履职”理念,通过召开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推进会、深化“一院一品”和基层检察院建设评价等举措,激励基层检察院在“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基础上培育典型,形成典型经验和特色品牌,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具体化、实践化,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