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条例 预防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12月1日起施行
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2024年8月31日《杭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9月27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减少矛盾纠纷,凸显矛盾纠纷源头预防的重要性,条例在制定过程中,贯彻“矛盾纠纷预防为主、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
条例在第三章、第四章规定了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形式及相应的衔接机制,鼓励以和解、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多元调解工作格局,建设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推动矛盾纠纷及时、便捷、有效地化解。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源头预防着眼于“治未病”,通过加强党的领导、法治建设和矛盾纠纷基层承载力建设,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避免小纠纷变成大矛盾、民事纠纷激化成刑事案件。
比如,条例规定要落实党委政府矛盾纠纷化解属地责任。具体来说,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村(居)书记兼任调委会主任等。
杭州市场化调解工作起步较早,2016年杭州市律师协会成立全国首家以律师为主体的专业性调解组织,尝试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市场化调解的发展,固化成功的经验做法,条例对商事调解组织、律师调解进行规范并明确支持措施。同时规定,商事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市场化调解工作的,可以收取调解服务费。
下一步,杭州市还将探索调解“增值服务”,探索构建完善诸如债权债务、劳资薪酬、婚姻家庭等易引发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的闭环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