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下月起正式施行
南报网讯(记者曹馨月吴春霞)昨天上午,江苏省林业局召开贯彻《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9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自“十四五”以来,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成效显著。然而,我省地处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带,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多、分布广,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形势依然严峻,且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风险增加,防控工作面临挑战。
“形象点来说,有害生物如同植物传染病,会危害大片林业资源和绿地生态。”省林业局局长王国臣介绍说,“如果买到了有害生物危害过的木制家具,也会给人们的生活造成很大的麻烦。所以,有害生物防治,既关系到生态系统,也关系到千家万户。”江苏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历时4年,终于制定出了这部《条例》。
《条例》共有7章69条,内容涵盖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总则、预防、检疫、除治、监督保障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其中,预防为主被确立为首要原则,强调实施全方位科学预防;同时,结合江苏省实际,完善了综合治理和相关制度,突出了生物安全的重要性。为防止外来物种入侵,《条例》明确要求建立数据共享协作机制,与南京海关等单位共同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此外,对于被称为没有硝烟的“森林火灾”的松材线虫病,《条例》加强了治理和应急处置体系的建设,确保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面前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