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山西立法落实全民健身战略

本文转自:人民网-山西频道

人民网太原9月29日电(武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体育事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体育发展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制定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贯穿始终的重点和主线。”

9月29日上午,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成斌围绕就《山西省体育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如何体现以人为本、回应民生关切进行解答。

成斌介绍说,《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关切民生福祉,突出普惠性。比如,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布局,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对特殊人群参加体育活动给予支持;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村和社区配备相应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或者体育工作人员;规定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应当向社会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

山西省体育局副局长杜荣表示,《条例》为全民健身工作提供了更可靠的法治保障。在《条例》正式实施后,将通过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激发山西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大力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和继续加强全民健身保障工作等措施来促进全民健身。

“相较于现行的《山西省全民健身促进条例》《山西省体育设施条例》《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3件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是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二级巡视员王巨华总结说,《条例》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体系,聚焦社会关注,深化体教融合,深挖产业价值,力争对体育发展涉及到的各类问题作出回应,为推动山西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