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镜湖区法院:打击非法捕捞犯罪,守护长江渔业资源
大皖新闻讯 今年以来,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及其关联犯罪案件8件,涉及24名被告人。其中,6人被判处实刑,17人适用缓刑,1人单处罚金。同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诉讼标的达817642元。
据了解,几起非法捕捞案件呈现团伙化、隐蔽化、机动化特点。团伙作案分工明确,“捕、运、销”链条完整,作案时间长、水域广、金额大,犯罪分子多在夜间行动,常以亲友为纽带或借休闲垂钓之名行非法捕捞之实,改装快艇、电捕网捕等作案手段增多,给执法带来安全隐患。
从成因上分析,一些地方多年来形成的消费习惯短期内还难以根本改变。长期以来吃江鲜是沿江地区的一种特色消费,一些餐饮场所受利益驱动把它作为招牌,吸引食客消费,造成非法捕捞在一些地方屡打不绝、屡禁不止。此外,部分地区对“三无”船舶缺乏有效管理,少数人自制电捕工具,而执法难以覆盖全水域,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为此,镜湖区法院多举并施,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犯罪分子,没收作案工具,摧毁犯罪产业链;发挥公益诉讼作用,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结合刑法惩治与教育功能,鼓励认罪认罚,从轻量刑并开展法治宣传;构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与多部门协作,统一执法司法标准。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