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保荐机构自律管理 中证协组织起草新指引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组织起草了《证券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就相关内容向各券商征求意见。该《指引》旨在规范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执业行为,提升保荐业务质量,确保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根据《指引》要求,保荐机构需妥善保存持续督导工作底稿,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这一规定与2022年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中关于工作底稿保存期限的要求相一致,进一步强调了底稿管理的重要性。同时,《指引》还附带了《证券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底稿目录》,明确了底稿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为保荐机构提供了清晰的指导。
在持续督导职责方面,《指引》细化了保荐机构应当核查的五大方面,包括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经营重大变动、是否存在侵害公司利益行为、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以及其他重要事项。针对这些方面,保荐机构需进行审慎核查,并及时调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报告和意见,以确保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此外,《指引》还特别强调了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荐机构至少需每半年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予以披露。这一规定有助于增强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保荐机构变更的情况,《指引》也明确了交接安排及持续督导义务的履行要求。原保荐机构需配合做好交接工作,并确保信息的完整传递。若原保荐机构存在恶意隐瞒等问题,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证协表示,此次《指引》的起草旨在进一步加强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行为的自律管理,引导保荐人依法依规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提升保荐业务执业质量。通过细化完善持续督导执业的内控机制和行为标准,有望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为资本市场提供更加稳健的保障。